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黄小明)广州某高校53名学生因“兼职刷单”身陷泥潭,网络贷款总额高达220多万元。而把他们拖下水的不是别人,正是他们大学同窗——吴某。近日,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自称在某网络贷款平台工作的陈某某与当地某高校学生吴某合谋,拉拢其同学刷单。无需任何成本,轻轻一刷就有500元兼职费。和淘宝刷单不太一样的是,这种刷单要提供详细个人信息,包括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等。与此同时,陈某某在多个平台贷取巨额款项,并偷偷在后台抹除贷款记录。一个刷,一个贷,两者有什么联系?原来,吴某利用同学们的信息,以刷单为名,暗地里帮助陈某某,让他拿着这些个人信息开户贷款。
在被识破后,吴某竟继续威胁利用参与刷单的同学,拿他们的身份信息进行“以贷养贷”,最终由于贷款平台和涉案金额过多东窗事发。截至案发时,吴某、陈某某共计骗取了53名学生的信任,向近30家网络贷款平台公司贷款,涉案金额高达220多万元。
近日,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,并要求公安机关全力追捕陈某某。
经办检察官表示,近年来,一大批以“互联网金融”为旗号的P2P网络贷款平台涌现。但这种网络贷款审核的方式有限,给一些不法分子“钻”了空子,像吴某与陈某某这样为牟取非法利益,以自己的名义恶意向网络贷款平台贷款,或骗取他人信任、以他人名义在网络贷款平台贷款,已触犯了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。